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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变更登记审批事项

作者:凤阳国土 来源:凤阳国土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1日 点击数:

审批项目:采矿权变更登记

办事流程:

1、  窗口受理

2、  窗口组织局相关股室现场踏勘

3、  相关股室会审会签。

4、  局领导签发

5、  矿业权股登记、建档

6、 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照;

4、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银行资金证明;

5、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6、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证明及缴纳票据复印件;

7、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文件及价款缴纳证明文件;

8、变更矿种、开采方法、矿山名称、矿区需提供安全、环保部门的批准意见,相应的地质资料,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新增储量需提供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采矿权转让变更提供转让批准文件;

法定时限:40天(含工作日)

承诺时限:1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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