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凤国土资告字【201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凤阳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10年7月30日至2010年8月12日 ( 每日9:00-11:30,14:30-17:00公休日除外)在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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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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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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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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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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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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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
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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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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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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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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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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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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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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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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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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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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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0.8,小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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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0.25,小于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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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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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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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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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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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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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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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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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金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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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2
不小于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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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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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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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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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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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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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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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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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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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商务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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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1.6,
不低于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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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0.5,
不低于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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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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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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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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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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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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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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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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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天然气加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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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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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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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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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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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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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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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2010-90号宗地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办条件的非营利医疗机构均可报名竞买,医院建成后必须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验收;2010-91号宗地竞买人资格:凤阳县境内的各银行金融机构;其他两宗土地: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愿意按项目投资要求投资的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增幅加价方式,按照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时限为20日(7月10日-7月29日)。挂牌期2010年7月30日 - 8月12日,挂牌地点设在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有意向竞买者可索取出让地块的详细文件资料。
五、竞买申请:有意向竞买者可于2010年8月11日16:30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单位竞买,须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个人竞买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竞买人须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全部交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帐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将在2010年8月11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时间另行确定),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报名时间:公告日—2010年8月11日下午16:30。
咨询地点:凤阳县土地储备中心(凤阳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0550)6367820 孙远虎
土地储备中心
(0550) 6711428 张玉磊 张 宁
开户单位: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 户 行: 凤阳工行
账号:1313072129300095566
凤阳县国土资源局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二0一0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