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凤阳县国土资源局>>办事服务>>土地出让>>挂牌信息 >>正文内容

安徽省凤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凤国土资告字【2011】03号

作者:凤阳国土 来源:凤阳国土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8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凤阳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11年2月9日至2011年2月21日 (每日9:00-11:30,14:30-17:00,公休日除外)在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和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投资强度

2011-05

小溪河镇

梨园村

66666.67

(100亩)

工业(农副产品加工)

大于等于1.0

 

大于0.3

1500万元/公顷

50年

 

560万元

 

170

万元

 

  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凤阳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通知书。

  二、竞买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外有规定者外,愿意按项目投资要求投资的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增幅加价方式,按照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时限为20日(1月13日-2月1日)。挂牌期2011年2月9日-2月21日,挂牌地点设在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有意向竞买者可索取出让地块的详细文件资料。 

  五、竞买申请:有意向竞买者可于2011年2月18日16:30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单位竞买,须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个人竞买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竞买人须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全部交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账户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将在2011年2月21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报名时间:公告日—2011年2月18日下午16:30。咨询地点:凤阳县土地储备中心(凤阳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联系电话: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0550)6367820   孙远虎              

          土地储备中心  (0550) 6711428   范  兵  张  宁  

  开户单位: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 户 行: 凤阳工行    账号:1313072129300095566

凤阳县国土资源局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二0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Copyright © 2010 凤阳县国土资源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凤阳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皖ICP备11007643号-1
地址: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府西街190号 邮编:233100  管理登录办事进度管理││ 办事结果管理信息公开发布邮箱登陆